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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林业局关于对画眉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实行标识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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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29日,贵州省林业局印发了省林业局关于画眉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实行标识管理的通知(黔林发〔2022〕1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1年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画眉、鹩哥、红胁绣眼鸟等传统笼养鸟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等野生鸟类过去均为三有动物,贵州老百姓养殖作为观赏鸟类已有几百上千年的历史,画眉鸟不但叫声好听,而且非常好斗,多年来群众利用其这个特点形成了斗鸟习惯。而笼养画眉等鸟类的群众,由于其来源因素,基本上都不具备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条件。

画眉等野生鸟类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笼养行为尤其是斗鸟活动引起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从法律层面讲,这些笼养及斗鸟活动没有法律支撑,画眉等野生鸟类作为宠物养殖在我省已有悠久传统,且目前养殖绝大部分都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前就开始的,笼养鸟寿命一般超过十年,没有出售收购行为并不违法。因此,笼养画眉等野生鸟类既是历史遗留问题,也是敏感的民生问题,涉及千家万户,对群众宣传教育和引导是关键,不宜采取“一刀切”的大范围强制执法

2021年4月,国家林草局明确将家庭笼养4种人工繁育且加载专用标识的鹦鹉作为利用野生动物对待,不再要求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为依法有效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参照鹦鹉标识管理的模式,决定出台政策措施对画眉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养殖活动进行规范,统一实行标识管理

二、起草过程

《通知》在对上请示汇报、组织调研座谈、开展摸底登记、推开工作试点等基础上起草,先后征求全省9个市州林业局以及法规改革处、资源处、保护地处、动植物站等部门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在省林业局官网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经局专题会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主要内容

《通知》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标识管理范围,二是落实保护监管责任,三是鼓励人工繁育研究,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界定标识对象,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宣传教育,对现有存量进行标识登记,建立个体信息档案,保护合法,打击非法,从而实现画眉等人工繁经营利用活动规范有序。

四、其他说明

1、《通知》明确标识管理对象为2021年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公布前,个人已经笼养经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完成摸底登记的画眉等野生鸟类

2、2023年6月底前完成标识登记的画眉等重点保护野生鸟类,原则上按利用野生动物对待,不办理人工繁育许可证,但仅限于自养,不能进行交易。转入常态化标识登记后,如个人和社会组织需进行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的,依法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3、为顺利展开画眉等国家重点保护鸟类标识管理工作,省林业局将组织开展画眉等标识佩戴业务培训,委托贵州省鸟类学会研发画眉动态监管手机APP,更好服务和方便人民群众养殖申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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