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有龙里林场:
你场报来的《贵州省国有龙里林场关于申请调整2025年木本油料(山桐子)种植基地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黔龙林呈〔2025〕25号)收悉。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原批复中龙里县六广村联营造林地建设山桐子木本油料林种植基地800亩建设任务调整至龙里县湾滩河镇石头村779.3亩和摆绒村20.7亩。其余建设内容即贵定县云雾镇小普村建设山桐子木本油料林种植基地1200亩按原方案执行。
二、请你们按照实施方案内容抓紧组织施工,并在开工前完善相关审批手续。项目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要落实好绩效管理要求,加快预算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实施内容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要按照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三、项目竣工后,要及时组织自查验收,并将自查报告、资金审计报告、竣工验收申请等相关资料上报省林业局,由省林业局组织验收。
附件:省国有龙里林场2025年木本油料(山桐子)种植基
地项目(调整)实施方案审批表
贵州省林业局
2025年5月21日
附件:省国有龙里林场2025年木本油料(山桐子)种植基地项目(调整)实施方案审批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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