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开展好林草种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造林用苗质量的监督检查,按照《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林业局组织人员开展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林木种苗质量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省级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
从29家林木良种及其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持证单位随机抽出4家作为检查对象,从省林业局的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出4名执法人员组成2个检查小组,分别对4家单位林木良种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抽查。
(一)检查组执法人员及检查对象抽取情况
第一组:陈阳、杨通翠。负责检查安龙县嘉木林业有限责任公司、龙里县谷脚镇艺园苗木种植场。
第二组:尹先平、张琴。负责黎平县小里油茶良种苗木生产经营专业合作社、从江县国有林场。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依据《种子法》《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办法》《林木种子包装和标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检查企业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执行情况、良种生产经营情况、生产经营档案管理情况。检查方式为查看资料和实地检查。
(三)检查结果
安龙县嘉木林业有限责任公司、龙里县谷脚镇艺园苗木种植场、黎平县小里油茶良种苗木生产经营专业合作社、从江县国有林场均未发现违法行为。
二、省级林木种苗质量抽检结果
(一)工作开展依据
1.抽检依据
《种子法》《贵州省林木种苗条例》《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贵州省营造林绿化项目用苗质量管理办法》《贵州省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省林业局权责清单、省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省林业局“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
2.检测依据
造林作业设计(实施方案)、苗木采购合同(协议)以及正式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二)抽检重点和主要内容
1.抽检重点
财政资金投资或以财政资金投资为主的造林绿化项目用苗质量,重点为退化林修复、树种结构调整、木本粮油、林下经济等项目用苗质量。
2.主要内容
造林小班苗木质量;造林用苗档案建立和保存情况;造林作业设计(实施方案)、苗木采购、苗木验收等种苗质量管理重要环节规范性情况。
(三)抽检人员
抽检人员由省林业局林场种苗处、省种苗站、省营林总站、省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省林业局造林处、省林科院、省级林木种苗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
(四)抽检结果
本次共抽查七星关区林业局、铜仁市梵净农牧发展有限公司等14家苗木使用单位,现场随机抽检45个造林小班苗木质量和29份造林用苗档案材料,涉及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中央财政油茶产业示范奖补、国储林建设等23个营造林项目。结果显示,受检苗批合格率和用苗档案建档率均为100%,但部分项目仍然存在远距离用苗用种,造林作业设计、苗木采购、苗木验收、保障性苗木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详见附件)。针对存在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上山造林苗木质量。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用苗质量管理规定。要求受检单位严格执行《贵州省营造林绿化项目用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全过程规范落实造林绿化项目用苗作业设计、采购、验收及档案管理相关要求,保障用苗质量。
2.规范保障性苗木使用。要求受检单位按照《贵州省省级林业保障性苗圃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格保障性苗木用苗质量全过程监管。加强指导,督促各县完善保障性苗木调配使用档案资料,落实苗木种植后的管护职责,确保苗木发挥实效。
3.加强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和用种知识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加强对林木种苗法律法规和用种知识的学习,以及对系统外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切实抓好用苗质量管理,提高造林质量和成效。
4.对照问题抓整改。要求各被查县(市、区)对照发现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附件:1.2025年林木种苗“双随机、一公开”抽检信息表
2.用苗档案检查情况表
3.造林苗木规格抽检情况表
(联系人:杨航,联系电话:0851-8657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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